将电池正极接电源正极,电池负极接电源负极
初次充电 分两个阶段进行:首先用初次充电电流充到电解液放出气泡,单格电压升到2.3—2.4V为止。然后将电流降为1/2初充电电流,继续充到电解液放出剧烈的 气泡,比征和电压连续3h稳定不变为止。全部充电时间约为45—65h。温度控制在35—40℃,初次充电完毕时,若电解液比重不合规定,应用蒸馏水或比 重为1.4的电解液进行调整。调整后再充电2h,直至比重符合规定时为止。
新蓄电池第一次充电后往往达不到容量,应进行放电循环。用20h时放电率放电(即用额定容量1/20的电流放电至单格电压降到1.75V为止),然后再补充充电电流直至充足,经过一次充、放电循环若容量仍低于额定容量的90%,应再进行一次充、放电循环。
注意怎样判断新车蓄电池是否充电完毕,判断新电池充电完毕三部曲:
(1) 如果电解液"沸腾",同时出现气泡,那么表明充电完毕。
(2) 测量单格电池电压值大小,如果电压3秒内不波动,达2.7V,那么表明充电完毕。
(3) 测量电解液的相对密度,如密度3h内不再波动,达最大值,那么表示充电完毕。